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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 海 市 公 安 局 (通 知)
澄 海 市 人 事 局


澄市公(通)[2000]第28号


转发汕头市公安局、汕头人事局
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计算机系统使用单位和计算机从业人员的计算机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现将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人事局《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汕公通字(2000)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将在三年内完成全市计算机安全知识培训,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 培训对象:按汕公通字[2000]78号《通知》第一项规定的范围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对象填报对象。今后,按规定凡未取得省公安厅、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合格证》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二、 培训地点: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市区德政路商贸城三楼)。
    三、 培训时间:培训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由市公安局通信科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四、 培训对象名单请于2000年8月15日前送市公安局通信科。联系电话:5886410
    五、 各单位下属机构及属下行业由各单位自行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汕公通字(2000)78号]
    计算机安全员培训登记表







澄海市公安局   澄海市人事局
二000年八月一日

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员会
发:全市各有关单位         (共印150份)









汕 头 市 公 安 局 (通 知)
汕 头 市 人 事 局


汕公(通)[2000]第78号




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公安局、人事局,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和计算机从业人员的计算机安全知识水平,根据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即粤公通字(1999)1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党政机关、银行保险证券、海关税务工商、科研教育、医疗卫生、信息产业、国防尖端科技以及其他安全要求较高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党政机关的保密机要、银行证券会计出纳和柜台交易等重要岗位的计算机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信息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安全员和技术人员;经营性计算机公司的法人以及从事计算机网络建设、计算机安全工程建设和计算机安全产品开发的技术人员。
    二、 培训内容
    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方法;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的防治和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和管理;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查处和管理;计算机犯罪的防范、打击和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其他相关内容。
    三、 培训方式、步骤
    采取脱产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使用全国统编大纲,计划在3年内完成全部培训工作。
    四、组织领导
    1、 为确保我市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市公安局、市人事局联合成立计算机安全员培训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郭世泽副局长任组长、市人事局周锡光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培训考核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和市人事局派员组成,负责全市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办公室设在汕头市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监察科。
    2、 经广东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考核认定,我市设立一个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试点,地点设在汕头市公安局计算机培训中心(市公安局大院内),配备由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考核认证的师资力量,负责全市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试的具体工作。
    3、 按省公安厅、省人事厅要求,计算机安全员考核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颁证的方法,凡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安厅、省人事厅认定,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凡未取得《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五、 注意事项
    1、 各单位须于2000年7月10日前完成参训人员名单的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市直各单位、省管各单位、信息产业单位和经营性计算机公司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自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直接报汕头市计算机管理监察科;
    (2) 龙湖、金园、升平、达濠、河浦区各单位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区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所在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再由各区公安分局报送市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监察科;
    (3) 潮阳、澄海、南澳三市(县)各单位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市(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所在市(县)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监察科(股)。
    2、 经市物价局批准,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480元,课本资料费按实收取。







汕头市公安局   汕头市人事局
二000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计算机安全员 培训 通知

抄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员会

(共印300份)






计算机安全员培训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岗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说明:“岗位”栏按文件第一项“培训对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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